看見音樂 - 第二章 踩著節奏 II

Submitted by arthur on Wed, 10/20/2010 - 22:30

陳以聖/ 原載:κrazian

兩首歌有可能曲速一樣,但聽起來感覺卻大不相同。「黑暗中歸來」曲中,鼓手的鈸每拍敲兩下(八分音符),而貝斯手則是簡單的完全配合吉他演出「切分」(syncopated,譯按:節拍強弱倒置以襯托主奏)節奏。「你給我講清楚」就更複雜了,很難用言語講清楚。鼓手的打擊模式複雜而多變,速度則快達十六分音符,但並非一直保持不變。鼓聲中隱約透露出「放克」(funk)和「嘻哈」(hip-hop)音樂的風味。貝斯手彈的也是同樣複雜的「切分」旋律,他時而同鼓聲唱和,時而填補鼓聲的空隙。從右喇叭(或是右耳機)可以聽到唯一的樂器聲,一直照著拍子走,那就是「卡巴沙鈴」(afuche/cabasa)—拉丁樂器,聽起來像是沙子或豆子在葫蘆裡邊搖動的聲音。把最重要的節奏,交給輕聲、高音的樂器來負責,真是一項創舉,顛覆了一般節奏的習慣。除此之外,電子合成樂器、吉他與特殊打擊樂器的效果,也不著痕跡的翩然來去,並一再強調某些拍子以提高興奮感。由於難以捉摸或記住那些花樣的時間點,所以這曲子還特別耐聽。

曲速是傳達情緒的重要方法。快歌給人愉悅的感覺,而慢歌就帶著點憂傷。當然,這麼說是太簡化了,不過,大部分的情況卻都適用;無論是何種文化,或是哪個年齡層。一般人對曲速的記憶都好得不得了。在裴里·庫克(Perry Cook)跟我1996年發表的實驗中,我們請實驗對象憑記憶哼唱他們喜愛的搖滾樂或流行歌曲,我們感興趣的是大家的曲速和原唱有多接近。為了訂個基準,我們先考量一般人對曲速誤差的靈敏度到底有多高:結果是4%。也就是說,一首100bpm (每分鐘100拍)的歌,如果變為96~100,大多數人,甚至一些專業樂師,都察覺不出。(雖然大部分的鼓手都有辦法分辨這微小的差異–因為工作上的關係,在沒有指揮的情況下,他們必須比其他樂手對曲速更為敏感,扛起維持曲速的重責大任。)絕大多數我們所研究的對象(非音樂家),都能夠將曲速保持在百分之4的誤差範圍內。

如此驚人的準確度,其腦神經基礎很可能是在小腦。因為小腦據信擁有一「計時系統」,可節制我們日常作息的運行,也能和聽到的音樂產生同步。這意味著小腦有某種辦法,能記住我們聽音樂時的「同步設定」,並在下回憑記憶要唱首歌時,還能將那些設定召回。因而我們可以跟記憶中上一次唱的一模一樣的唱出來。「基底核」(basal ganglia)–傑洛德·艾德曼(Gerald Edelman,譯按:1972年諾貝爾生醫獎得主)稱之為「(主管)行進的器官」(organs of succession)–在產生與形成節奏、曲速和節拍的過程當中,八九不離十,應該也涉入其中。

「節拍」談的是脈動或律動組合起來的方式。一般來說,隨著音樂踩踏或拍手時,我們會覺得有些拍子比其他的要來得強。似乎樂手在演奏那一拍時比較大聲,或是比較用力。較大聲較重的拍子聽起來舉足輕重,緊接著的拍子感覺上就比較弱,直到下一個強拍又出現為止。所有我們知道的音樂系統都有這種強弱節拍。西方音樂最常見的就是每四拍一個強拍:強-弱-弱-弱 強-弱-弱-弱。通常四拍當中的第三拍,又比第二和第四拍來得強些:拍子的強弱在此也形成了一種階層關係,第一拍最強,第三拍其次,第二和第四拍又次之。另一種較不常見的是每三拍一個強拍,我們稱為「華爾滋」節拍:強-弱-弱 強-弱-弱。我們多半也會隨著數拍子,以強調其強弱:一-2-3-4 一-2-3-4,或一-2-3 一-2-3。

誠然,音樂如果只有這麼呆板的拍子,那可就太乏味了。為了增添張力,我們可能會跳掉一個拍子。讓我們來看看莫札特六歲時改編的曲調「一閃一閃亮晶晶」(Twinkle, Twinkle Little Star)。並非每一拍都有音符:

一– 2 – 3 – 4
一– 2 – 3 – (休息)
一– 2 – 3 – 4
一– 2 – 3 – (休息)

一–閃–一–閃
亮–晶–晶–(休息)
滿–天–都–是
小–星–星–(休息)

另外有一首兒歌「咩咩黑羊」(Ba Ba Black Sheep)也是用同一個旋律。簡單的一-2-3-4切割成較小而饒富趣味的片段:

咩..–..咩..–..黑..–..羊
你有-沒有-毛?

此處注意到第二段的音節是第一段的兩倍快。四分音符再對半切,可以數成:

一– 2 – 3 – 4
一和2和3 –(休息)

貓王(Elvis Presley)主唱,由搖滾年代兩位傑出寫手傑瑞·雷伯(Jerry Leiber)和麥可·史托勒(Mike Stoller)所作的歌「監獄搖滾」(Jailhouse Rock)當中,貓王唱出的第一個音是強拍,接下來每隔四拍都是一個強拍。

[第1行] 牢頭 辦個 啪踢 在那
................WAR-den threw a party at the
[第2行] 縣立 監獄(休息)那
................COUN-ty jail (rest) the
[第3行] 樂隊 眼看 已經 就快
................PRIS-on band was there and they be-
[第4行] 要 不行
................GAN to wail

歌詞裡的每個「字」並非總是和下拍(downbeat)的位置相符;在「監獄搖滾」中,「快要」(began)的起始點在強拍之前,而結尾點則在強拍之上。(譯註:中文都是單音節的字,不像多音節的英文字,常碰到要切割以配合節拍的問題,故情況有所不同。)多數兒歌與簡單的民謠,如「咩咩黑羊」與「賈可修士」(Frère Jacques,曲調同「兩隻老虎」),就不會這麼做。這種技巧用在「監獄搖滾」曲子裡特別合適,因為「began」這個字在說話時重音本來就在後面;將字像這般跨越行界的安排,可以為歌曲帶來額外的動能。

西方音樂習慣上對音長和音程一樣,都有命名 。「完全五度」音程是一個相對的概念–它可以從任意的音開始算起,而且按照定義,一個音不管是高出七個半音,或低七個半音,其音程都一樣是完全五度的距離。標準的音長稱之為全音符,為四拍長度,無論該樂曲進行得多快或多慢–也就是說,不管它的曲速。(在每分鐘60拍的曲速下–如「葬禮進行曲」Funeral March–每拍的長度為一秒鐘,故一個全音符將長達四秒鐘。)全音符一半長度的音,自然就叫做「半音符」囉,再一半,就叫做「四分音符」。流行音樂和民謠在傳統上,將四分音符視為基本的脈動–在此之前我提到4拍子時,所談的「拍子」就是指這個四分音符。我們會說這樣的歌曲是4/4拍的曲子:上面的分子代表以四拍子為一組,下面的分母則說明以四分音符為標準的音長。在樂譜上註記也好,口語上也好,我們都將這一組四拍稱為一個「小節」(measure or bar)。但 這並不是說小節中的每一個音長都得是四分音符的長度。音長,包括休止(也就是無音)的長度,都是不受限的;4/4標示只是用以描述我們數拍子的方式罷了。

「咩咩黑羊」的第一個小節有4個四分音符,接下來的第二小節是幾個八分音符(長度是四分音符的一半)加上個四分音符長的休止。此處,我用符號「–」代表一個四分音符,以「-」表示一八分音符,同時將歌詞按照音長間隔排好:

[第一小節]咩 咩 黑 羊
....................–..–..–..–
[第二小節]你有沒有毛(休止)
....................-..-..-..-..–..–

從圖中可以看出,八分音符的行進速度是四分音符的兩倍。

巴弟·哈利(Buddy Holly)的「將會是那天」(That'll Be the Day)一開始是個引導音(pickup note),緊接著的第二個音就是強拍,然後每四拍一個強拍,和「監獄搖滾」一樣:

Well, THAT'll be the day (rest) when
嗯, 將 會 是 那 天 (休止) 等
YOU say good-bye-yes;
你 說 再 見 時
THAT'll be the day (rest) when
將 會 是 那 天 (休止) 你
YOU make me cry-hi; you
把 我 弄 哭 了, 你
SAY you gonna leave (rest) you
說 你 將 離 去 (休止) 你
KNOW it's a lie 'cause
知 道 那 不 是 真 的, 因 為
THAT'll be the day-ay-
那 將 會 是-
AY when I die.
是 我 死 的 那 天。

這裡注意到哈利(像貓王一樣)是怎麼將一個字切割,跨越兩行歌詞的(最後兩行的day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