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見音樂 - 第一章 音樂是何物 IV

Submitted by arthur on Tue, 09/07/2010 - 13:32

陳以聖/ 原載:κrazian

儘管我們現在已經能夠標示出腦中所對應的音高區域,但是,我們仍舊不清楚,處理相對音高的神經學基礎是甚麼。換句話說,當聽到例如 C 和 E,或是 F 和 A 的音時,大腦皮質相對應的區域在哪兒,我們是知道的;但是,為什麼我們對那兩個音程的感知都一樣是「大三度」,就不瞭了;是哪些神經連結造成的,我們也不清楚。那想必是經過一番目前還不了解的計算過程,才產生了如此的關聯。

既然,在一個八度中間有十二個「有名有姓」的音,那麼,為什麼我們卻只用七個字母(或Do-Re-Mi)來表示呢?幾個世紀以來,音樂家們百般受辱:他們被迫和僕人們一起用餐、進入城堡得走後門。所以,也許他們是想藉著這麼個搞法,讓外行人自慚形穢,以便在顏面上扳回一城。於是,那剩下的五個音 (12減7),有了奇怪的拼湊名字,例如Eb(稱作降E)和F#(稱作聲F)。沒道理搞得這麼複雜的,不過,都已經就這個樣兒了。

對照鋼琴的鍵盤,這樣的命名系統就比較容易了解。鋼琴上有白鍵和黑鍵,參差不齊的排列著—有些白鍵緊挨著白鍵,有些則中間夾一個黑鍵。不管是黑是白,每個相鄰鍵的音程(音高的距離),在我們聽起來,都是一個半音;而隔兩鍵的距離聽起來則是一個全音。許多的西方樂器都是如此:吉他上銅條隔開的相鄰琴格之間,正是一個半音的距離;木管樂器如單簧管或雙簧管,當按下或放開鄰鍵時的音高差距,通常也是一個半音。

鋼琴白鍵我們命名為 A、B、C、D、E、F 和 G。穿插其間的音符—那些黑鍵—則有著拼湊的名字。A 和 B 中間的音符,我們叫做「升A」,或是「降B」;而除了正式的樂理探討之外,這兩種稱法兒其實所指的音是完全一樣的。(說真的,你也可以稱它作「重降C」;同樣的道理,A 也可以稱作「重升G」;不過,那可就太理論了。)「升」的意思是「高」,而「降」的意思是「低」。「降B」就是比 B 要低半個音;而「升A」當然就是比 A 要高半個音。若我們換用另一套命名系統 do-re-mi,那麼它們就都有名字了:例如 do 和 re 之間的音,就叫作 di,或 ra。

有著拼湊名字的音,並非意味著它們就是音樂國度裡的次等公民。它們的重要性仍然是一樣的,有些曲子或音階甚至完全只用這些音來創作。舉例來說,史提夫·汪達(Stevie Wonder)的「迷信」,其伴奏彈的就完全都是鍵盤上的黑鍵。全部十二個音,再加上那些距離八度或數個八度的「表親們」,即構成旋律的基礎,並進而創造出我們文化中的所有歌曲。任何一首你所熟知的歌,不管是「閃亮聖誕節」(Deck the Halls),還是「加州旅館」(Hotel California);無論是「黑羊咩咩」(Ba Ba Black Sheep),或是「慾望城市」(Sex and the City)的主題曲;都是由這十二個音及其「表親們」所組成。

好像生怕我們還不夠迷糊似的,音樂家們對於演奏走音的評論,也是用同樣的「升」(sharp)和「降」(flat)這兩個字;也就是說,假使演奏的音太高了點(但還沒有高到音階中的下一個音高),我們就說那個音「升」了;而如果演奏的音太低了,我們會說那個音「降」了。當然,音樂家演奏時就算稍微走音,我們也可能完全沒有察覺就是了。然而,如果走音的幅度大一些—好比說,差了四分之一個音,或半個音—我們大多數的人都能夠聽得出來,而感到不對勁。特別是當好幾種樂器同時演奏時,更是明顯;那個偏差的音,和其他音準正確樂器的音,聽起來就是格格不入。

每個音名都代表一個特定的頻率。現代的系統我們稱之為 A440,因為鋼琴鍵盤中央我們名之為 A 的音,已經固定在 440Hz 這個頻率了。這當然完全是人為的。如果您高興,我們也可以將 A 定在任何一個頻率,例如 439、444、424,或甚至 314.159 也未嘗不可。莫札特時代的標準,就和現代的不同。有人聲稱:頻率的精準度會影響音樂作品整體的聲音,也會影響演奏樂器的聲音。齊柏林飛船樂團(Led Zeppelin)就老喜歡將他們的樂器調離 A440 這個現代標準,以創造出不平凡的聲音:也許他們也為了藉此和啟發其創作的歐洲童謠連結在一起。不少死忠派的巴洛克樂迷,都堅持要用該時期的樂器來演奏;其原因除了講究其獨特的音質之外,也為了忠於原作的音準,而他們認為這個很重要。

我們可以任意將音高定在某一個頻率,那是因為我們所謂的音樂,其實是一組音高之間的相對變動關係。也就是說,個別音的絕對音高並不重要,但是相鄰兩個音的音程,可就不能隨意變動了。在我們的音樂系統裡,每個連續的音之間的「間隔距離」,聽在我們的耳中,都是一樣的(對於別的物種而言,可就不一定了)。其實每個連續音之間的頻率差並不一樣,但是我們聽起來卻覺得是一樣的。怎麼會這樣呢?每個音和前一個音相比,其頻率都高出約百分之六。人類的聽覺系統,除了對相對音高敏感,也對於等比例變化的音高敏感。於是,頻率每增加百分之六,我們聽起來就有著同樣的音高距離。「等比例的變化」其實還挺符合直覺的。拿重量來說吧,在健身房舉啞鈴,如果你想從 5 磅進展到 50 磅,那麼,每週增加 5 磅的作法,並不均勻。因為,當第二週你增加到 10 磅時,總重量其實是加倍的;而第三週你增加到 15 磅時,總重量卻只增加了 50%。較平均的方式,應該是讓你的肌肉每週都感到相同比例的增幅,也就是和前一週相比,增加的比例相同才對。比方說,你希望每週增加 50%,那麼你應該從 5 磅增加到 7.5 磅,接著增加到 11.25 磅,再來是 16.83 磅,以此類推。聽覺系統也是一樣的,因此我們的音階也是等比例的:每一個音的頻率都比前一個增加 6%,當我們增加 12 次之後,頻率剛好加倍。(認真的說,應該是增加約 106%;當然,這只是個近似值,認真的算應該是 2 的 12 次方根,也就是 1.059463)

我們音樂系統中完整的 12 個音,稱之為「半音音階」(chromatic scale)。其他的音階都是從中挑選組合而成其特色,再據以創作出獨特旋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