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堂 談犧牲就傷感情了 ─ 陪你上哈佛:正義是啥道理

Submitted by arthur on Sun, 12/11/2011 - 21:19

陳以聖 / 原載:κrazian

試想你是個電車司機。煞車突然故障,車子失控的向前直衝。遠處有五個維修工人,低頭認真的在工作。正當你驚慌失措,卻瞥見軌道有個分支,幸好幸好。你奮力轉動方向盤,竟發現支線上也有一位工人。完了,這下該如何是好?

大部分同學都認為應該要轉,理由當然是減少傷亡。接著問:如果你不是司機,而是一名旁觀者,但身旁剛巧有個胖子,很就手,嗯,意思是說,如果你把他推到軌道上,保證可以救得那五名工人。你推是不推?

這一把大概都推不下去了。為什麼?看來我們並非真的只是以「減少傷亡總數」來判斷。減少傷亡,絕對是我們的本能、直覺。除此之外,「感受的強弱」也是本能的一部分。

在原狀況中,若主線上的五個工人還很遙遠,而支線上雖只有一個工人,卻離得很近很近。只要一轉,那個孤獨的工人即刻斃命。相信多數人一定轉不下去。這和無法動手推那胖子的道理就相似了。因為這一推,他立刻就嗚呼。「親手」加上「就在身邊」,構成了難以踰越的心理障礙。這代表「強烈的感受」將凌駕於「減少傷亡總數」的判斷。而感受的強弱,端看「時間的緩急感」和「距離的遠近感」而定。當然,你和他之間有無連結,也影響感受的強弱。這連結包括:知道他的名字、照過面、說過話、熟識、親人,等等。

其實,面對逃無可逃的艱難抉擇,人們最普遍的反應是「不抉擇」。蒙住眼睛、轉過頭去、祈禱奇蹟出現,大概就是僅有的作為。潛意識的盤算是:參與的決定愈少,責任就愈少。命運的擺佈,你說,要向誰喊冤?當災難就在面前發生,即便清楚知道,「不選擇」也還是一種選擇,然而,「無奈袖手」所留下的心理衝擊,絕對遠遠比不上「雞婆動手」須直接承擔後果的恐懼。

也許我們自認,如果不是那麼迫在眉睫、無暇細想,誰都可以做出較「明智」的決定。真的是這樣嗎?在舒適的課堂上預先擬好的決定,帶到生死攸關、情緒緊繃的現場,你真的做得下去?爭辯是無意義的,因為無法做實驗。

下一個例子就很搞笑了。如果你是醫生,為了救五個受重傷而急需各種器官的工人,會不會到隔壁殺了那位來健檢的人,取用其器官?

這一路引導,是絕佳的內省修習。「應該」怎麼做並非探討的目的,思考你「為什麼」會這樣、那樣想,以及你有「多確定」,才能得到最大的收穫。

一件事情是否合乎道德,或正義,有兩種思維:「結果論Consequentialist」和「絕對論Categorical」。結果論說的是,如果整體結果利多於弊,就是好的行為。也就是說,殺一個若可以救五個,這麼上算的事情,何樂而不為?而絕對論則說,如果一個行為是錯的,不管目的為何,它,就絕對是錯的。意思是,殺人既然不對,它就永遠是錯的,管你因此可以救活多少人!

結果論是一種「成敗論英雄」的態度。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固然言之成理,但是,小我和大我之間的界線在哪裡?個人和家庭之間?家庭和家族?家族和社會、國家,乃至全人類?甚至太陽系、銀河系、整個宇宙?就算你好不容易劃清了界線,當你身處界線內或界線外時,你的態度會一樣嗎?也就是說,站在「旁觀」或是「大我」的一方,當然沒有問題,但是,當你被認定是「小我」,被「以大局為重」勸退、勸降、賜死時,還能那麼從容慷慨嗎?

進一步問,你所成就的那個「大我」,就值得嗎?如果反而危害了「大大我」呢?比方說,荊軻犧牲一己性命,抗秦以成就燕國,或其他諸國。燕國或其他國,會比秦國更有本事,結束混戰局面,統一中國嗎?哪一國的國君更值得愛戴呢?再追究下去,中國統一就比較好嗎?出個昏君,全中國都塗炭,無處可逃,戰亂可曾少了?趙子龍拚命救劉阿斗,諸葛亮鞠躬盡瘁輔佐,蜀國就那麼值?中國真讓他統一,會是什麼德性?歐洲過去興盛而多元的文化,豈不是更強韌、更豐沛、更迷人嗎?歐元大一統好處雖多,最後卻成了歐債問題找不到出路的根本原因。

也許你要說,沒法兒,我們當然不能看那麼長、那麼遠?世事變幻無常,昨是今非者,比比皆是。對,那麼,所謂成敗論英雄的「成敗」,要在何「時」論之?何人的「角度」論之?哪一個「層次」的大我論之?如果總是人言言殊,我們又何必死守一己之見,自我禁錮心靈?

再看絕對論,那顯然是更缺乏彈性,毫無想像力的觀點。這世上有什麼事,是一定對或錯的呢?如果不考慮現實環境的時空因素、歷史因素、目的因素,如何完整評斷一件事情?更甭提一件事的對或錯,人們要如何達成共識了。

例如麻雀,農人都討厭他偷吃稻米,所以該死,對不對?1956年,中國農工生產「大躍進」時期,毛政府為保護作物,號召「除四害」。「老鼠奸,麻雀壞,蒼蠅蚊子像右派;吸人血,招病害,偷人糧食搞破壞。」麻雀的具體罪狀是,一年吃米三升。於是,傾全國之力消滅麻雀。人們「轟、打、毒、掏」,鑼鼓喧天,搖旗揮竿,鞭炮混著槍聲,麻雀不打死,也嚇死、累死。1958一年竟消滅了兩億多隻麻雀。除掉麻雀,卻引爆了蟲害。1959起一連三年大饑荒,估計非正常死亡人數在一千七百萬到三千二百五十萬人之譜。

因人們無知、自大,造成的生態浩劫故事,多到讓人掉淚。現在大家都知道,微妙複雜、有機的生態系,儘管強韌,其抗壓還是有限度的,其復原也需要時間。考古學家都認知,別挖光光了:現在的科技,不論分析能力,還是保存能力,再厲害也強不過未來。總得為更優秀的子孫保留些物證吧!至於前幾個世紀,以殖民、貿易,甚至傳教、開化為名,所一一滅絕的種族、語言、文化,如今知道珍貴,卻已無從憑弔,徒呼奈何。

那麼,如果我們再問:「何謂正義?何謂道德?該怎麼做才正確?」我們還能那麼有自信嗎?

所以,Michael才說,要當心,談論哲學,並不會使人變成個「較好的公民」。更清楚的說,我們「也許」會變成「較好」的公民,但是,在那之前,我們「保證」會先變成「較差」的公民。

請繼續上《陪你上哈佛─正義是啥道理》第二堂,就是別吃我。

開示不敢,您說的當然比較正確。誇大麻雀的功勞,只是要點明「無知」加上「自大」的危害方程式運作特徵。只要擁有如此特質,則將危害萬端、無往而不災,絕對不會只是殺麻雀而已。您若親身經歷,必能多方舉證。